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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7月7日,53岁的潘女士由丈夫为自己在瑞众保险阿拉善中支投保“华夏华夏福两全保险”、“华夏附加华夏福重大疾病保险”、“瑞众医保通费用补偿医疗保险”,保额为6.1万,已缴费7年。
2024年4月2日,潘女士在当地妇幼保健院做宫颈筛查结果发现异常,立即前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就诊,确诊为宫颈原位癌,立即在门诊手术治疗。当天进行报案,瑞众保险阿拉善中支收到潘女士的报案信息后,立即安排理赔人员核实保单信息核实出险情况,致电客户指导准备理赔所需资料。2024年4月17日潘女士将理赔资料准备齐全提交至瑞众保险阿拉善中支后,当日进行案件受理。2024年4月18日,依据“华夏附加华夏福重大疾病保险”合同条款约定,潘女士所患疾病符合条款所列轻症重疾范畴,赔付轻症重疾保险金15250元,豁免后期保费15192.66元后保单依旧有效。案件从交齐资料到理赔到款整个过程仅用了1天。
理赔款到账后,潘女士致电瑞众保险阿拉善中支工作人员表示感谢,潘女士夸赞我们瑞众的理赔速度这么快,仅仅用了一天理赔款就到账了。瑞众保险阿拉善中支将继续秉承“为社会添保障 为人民谋幸福”核心价值观,不断提高理赔速度及服务,更加高效贴心的为客户提供理赔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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